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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企业购入烟酒取得专票的账税处理有哪些?

文章编辑:发布日期:2024-03-29 17:13:39

答:

1、用于采购销售的,计入库存商品,其进项税额可以正常抵扣.


2、用于招待客户的,计入招待费,其进项税额需做转出不可抵扣.


3、赠送客户的,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4、做为赠品随产品赠送的,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5、做为福利发给员工的,应计入福利费,其进项税额需做转出不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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