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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企业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是否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布时间:2021.02.04    新闻来源:南通慧瑾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南通企业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是否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为更好适应发票电子化改革需要,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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