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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公司在签订时不能计算金额的技术合同、租赁合同如何贴花?
发布时间:2021.02.02    新闻来源:南通慧瑾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南通公司在签订时不能计算金额的技术合同、租赁合同如何贴花?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1988) 国税地字第25号)第4条:“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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