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还有哪些票据凭证可以进行抵扣呢?
一、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提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三、桥、闸通行费发票
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_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1+5%) x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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